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8届的毕业生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愉快、顺利、按时离校,现将毕业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生为本,促进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成功”的学生工作理念,提高对毕业生工作的认识,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教育管理,切实做好毕业生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毕业生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威廉希尔中文站2018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黑建敏
副组长:朱登潮 姚远峰 张建国 路 阳
成 员:焦 克 马广先 翟传增 程素念 王卫民
杨 露 孙金伟 李立新 王卫军 李海贞
郭成立 宋 芳 王宝玲 吴 华 李 强
袁素平 焦会生 郭旭东 刘永革 张江山
于凤军 张 晴 王俊生 李星亮 周宝全
张 伟 袁付顺 石展望 张吉献 荆怀福
马明山 王慧娟 牛晓奇 李同彬 段新昱
祁金善 冯曙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主 任:杨 露(兼)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要成立2017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毕业生工作会议,按照学校总体部署,认真安排好毕业生各项工作。
2.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在学生临近毕业期间(5月20日—6月10日),各学院和有关单位要做好值班安排,晚上值班到23:00,值班期间要帮助毕业生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值班安排于2018年5月15日12:00之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科223办公室。
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学生以同乡会、毕业聚餐等名义聚会喝酒,反对大吃大喝,提倡按时作息,反对生活无度,确保广大毕业生毕业前在校的安全、有序,杜绝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4.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活动。针对2018届毕业生教育工作,加强领导、科学筹划、认真组织、开拓创新,大力倡导文明离校之风。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毕业生座谈会、茶话会、撰写毕业家书、制作毕业留念墙、捐赠毕业生用品或欢送优秀毕业生等有意义的活动,全面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
5.各学院及校医院要组织好非师范类毕业生的体检工作,体检安排见附件3。
6.各学院及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毕业生归档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杜绝发生材料丢失或错档。装档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4。
7.各学院要按照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做好毕业生的学费、教材费的清缴结算,做好校园卡余额结算、发放(见附件5)和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本还息工作,做好毕业生的图书清还和退宿手续办理。
附件:1.2018届毕业生主要工作安排一览表
2. 2018届毕业生教育工作指导意见
3.2018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体检工作安排
4.2018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安排
5. 2018届毕业生校园卡注销及退费工作安排
附件1
2018届毕业生主要工作安排一览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2018届毕业生工作会议 |
5月5日 |
校办、学生处 |
2 |
组织毕业生体检 |
5月15日--19日 |
校医院、各学院 |
3 |
研究生、本科生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结束、成绩录入,以及专科毕业生考试及成绩录入 |
5月20日前 |
研究生处、教务处、各学院 |
4 |
毕业生成绩单盖章 |
5月17日-5月22日 |
教务处、各学院 |
5 |
学位评定表盖章 |
5月17日-5月22日 |
校办、教务处、各学院 |
6 |
审核毕业生能否正常毕业 |
5月25日前 |
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 |
7 |
组织毕业生总结、鉴定 |
5月25日-31日 |
研究生处、各学院 |
8 |
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毕业生学位授予问题 |
5月25日-27日 |
学位办 |
9 |
赴教育厅办理毕业手续 |
5月26-31日 |
学生处、研究生处 |
10 |
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 |
5月30日前 |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各学院 |
11 |
清理毕业生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图书等 |
5月31日前 |
财务处、教务处、图书馆、 各学院 |
12 |
毕业生登记表、受奖记录表、荣誉证书等用印 |
5月31日-6月2日 |
校办、研究生处、各学院 |
13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用印 |
6月1日-2日 |
校办、教务处、 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学院 |
14 |
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
6月2日之前 |
组织部、团委、各学院 |
15 |
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赴教育厅办理报到证 |
6月2日前 |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16 |
毕业晚会 |
6月7日晚 |
学生处、音乐学院、各学院 |
17 |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
6月9日 弦歌大道校区 6月8日 文明大道校区 |
校办、宣传部、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人文管理学院、各学院 |
18 |
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 |
6月8日-9日 |
教务处、就业中心、学生处、各学院 |
19 |
毕业生文明离校检查 |
6月9日下午 |
学生处、各学院 |
20 |
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 |
6月15日前 |
学生处、各学院 |
附件2
2018届毕业生教育工作指导意见
一、2018届毕业生教育工作的主题及内容
2018届毕业生教育的主题是“情系母校,放飞梦想”,围绕“七彩人生”毕业教育课程体系开展,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理想信念教育。各学院要以践行“中国梦”为主题,强化毕业生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实干精神,引导广大毕业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2.就业创业教育。各学院及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团委等部门要结合国家政策和专业特点,唱响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特别是学生党员多层次就业、创业。
3.感恩教育。各学院及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和校学生会等要结合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样的感恩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增强爱校荣校之情、感恩奉献之心。
4.心理健康教育。各学院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相关部门要依托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平台,教育学生自尊、自爱、自信、自知,开展相关活动,不断优化毕业生就业心态,提高自控能力,保持心理平衡,特别要关注重点群体,防止出现因毕业生心理、思想和情感等问题引发的不良事端发生。
5.艰苦奋斗教育。立足安阳地域文化特点,引导学生学习红旗渠精神、岳飞精忠报国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大胆闯、大胆试,在荆棘丛生的地方走出自己的精彩人生。
6.安全法制教育。各学院及保卫处等部门要开展安全与法制教育,高度关注毕业生外出应聘的交通和人身安全,提醒学生警惕网络招聘骗局,帮助学生提高辨别非法传销、非法中介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排查毕业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7.诚信教育。加强毕业生诚实守信教育。各学院及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督促少数欠费毕业生及时缴清学费,办理助学货款的毕业生按时办理还款付息手续。引导学生成为一个拥有良好公民基本道德、富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全面发展的人。
二、毕业生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要求
1.各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教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特色,力求实效。要按照学校“七彩人生”毕业教育工作的部署,制定特色鲜明、切实可行的毕业生教育方案,于5月12日下午5点前报和展A204,电子稿发sxjyk@
aynu.edu.cn。
2.各学院要关注、关心毕业生群体,主动深入毕业生教室、宿舍和毕业生活动中,了解毕业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注重发挥学生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和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着重形成理性离校、感恩离校、平安离校和文明离校的良好氛围。
3.各学院要注重教育活动覆盖面,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做好活动报道,及时收集、整理、保存信息、照片和视频材料,使每一位毕业生都能在活动中受到深刻教育。
三、毕业生教育工作考核
毕业生离校后,各学院要全面总结毕业生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于6月15日前报和展A204,电子稿发送至sxjyk@aynu.edu.cn。
学校将对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毕业生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年度学生工作目标。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院毕业教育工作的重点、创新点。
2.毕业教育活动的媒体报道、有关网站的点击率。
3.各学院毕业生对毕业教育实施效果的反馈意见。
4.毕业晚会、毕业典礼等活动中各学院参与与组织情况。
5.毕业生文明离校检查情况。
附件3
2018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体检安排时间表
日期 |
时间 |
学院 |
人数 |
5月22日 |
08:00-09:30 |
美术学院 |
216 |
5月22日 |
09:30-10:30 |
化学化工学院 |
149 |
5月22日 |
10:30-11:30 |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184 |
5月22日 |
15:00-17:00 |
软件学院 |
453 |
5月22日 |
17:00-18:00 |
法学院 |
142 |
5月23日 |
08:00-09:30 |
音乐学院 |
220 |
5月23日 |
09:30-10:30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182 |
5月23日 |
10:30-12:00 |
建筑工程学院 |
322 |
5月23日 |
15:00-17:30 |
商学院 |
517 |
5月24日 |
08:00-10:00 |
经济学院 |
323 |
5月24日 |
10:00-10:30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81 |
5月24日 |
10:30-11:30 |
体育学院 |
95 |
5月24日 |
11:30-12:00 |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
36 |
5月24日 |
15:00-17:00 |
传媒学院 |
361 |
5月24日 |
17:00-18:00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143 |
5月25日 |
08:00-10:00 |
人文 |
260 |
注: 1.体检时间:8:00-12:00,15:00-18:00。 2.各学院按照上述顺序进行体检,请各学院带队老师提前与校医院联系,咨询电话2900120。 3.弦歌大道校区体检地点在弦歌大道校区校医院;人文管理学院体检在文明大道校区校医院。 4.研究生复试体检、落实工作单位并已做入职体检的毕业生,可不再重复参加学校毕业体检,需提供体检表原件或复印件。 5.错过学校校医院统一体检,也可就近在社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提供体检表原件。 |
附件4
2018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安排
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若干规定》有关意见,现将2018届毕业生档案整理中的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档案材料的整理
1.需装档的材料清单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入档,一份留存)
(2)学生学业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入档,一份留存
(3)学生受奖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入档,一份留存)
(4)团组织关系
(5)体检表
(6)受处分记录(本部由学生处统一入档,人文单独入档)
(7)就业报到证(白皮装入档案,复印件贴在档案袋封皮上)
(8)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另装入推荐表、报名表
(9)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另装入教师资格证体检表、认定申请表
(10)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另装入学士学位审批表
(11)获得双学位的毕业生另装入双学位成绩单、评定表
2.各学院将毕业生教育实习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填写在学业成绩表上,教育实习鉴定表、毕业论文不再入档,由各学院留存。
3.党组织关系材料中,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材料由学生本人自带,不再入档;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材料入档。
4. 需入档材料由各学院在6月10日前分专业、分层次按学号顺序整理完毕。
5. 有关装档材料到相关部门领取,各学院在装档之前要将档案材料认真核查、校对,坚决杜绝空档和错位现象。
二、各学院装档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装档及分档
1.装档步骤:各学院先将留存材料(含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学业成绩表、受奖记录表,双学位成绩单、评定表)分专业、分层次按学号顺序整理好,交至学生处;然后分专业、分层次根据学号顺序进行装档工作;各学院将毕业生档案材料入档后,进行分档工作(分档备案表由学生处提供)。
2.分档事项:
(1)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档案要单列留在学生处。
(2)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要单列留在学生处,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其录取院校及院校所在地市,分档时将考研学生按备案表(学生处提供)顺序单列,以便整理后邮寄。
(3)参加公务员考试并被录取的毕业生档案按录取单位寄送。
(4)其他毕业生档案按报到证上所列单位分放,同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 省内生源到各地市,不再发至各县。
b. 省外生源按报到证所列分发。
c. 分档时注意同一生源地教育局、人事局及其他单位要分开。
(5)分档完毕后,需经过学生处验收(备案表顺序应与档案排列顺序一致)。
四、考研毕业生的调档
考研毕业生的档案于7月中旬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由学生处统一办理邮寄手续。
五、专升本毕业生的调档
1.参加专升本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暑假期间由本人携带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来学生处领取档案。
2.参加专升本考试而未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其档案学生处将于9月初移交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附件5
2018届毕业生
校园卡注销及退费工作安排
1.5月15日—5月21日,学生处、财务处、研究生处、人文管理学院等部门实现学籍管理系统与一卡通系统数据同步。
2.5月22日—5月24日,学生处、研究生处、人文管理学院指派相关人员报送毕业生详细信息至校园卡结算中心。
3.5月25日—6月4日,校园卡结算中心负责对毕业生信息与一卡通数据进行核对,形成最终注销数据。
4.6月5日—6月8日,各校园卡使用单位保证所有销售终端联机并及时上传消费数据。
5.文明大道校区毕业生校园卡自6月7日08:00起停止使用,6月8日09:00由人文管理学院各系辅导员到校园卡结算中心(五彩广场北侧后勤楼一楼)领取各系毕业班校园卡应退余额,各系辅导员负责组织毕业生分班退款。联系电话:2902078
6.弦歌大道校区毕业生校园卡自6月8日08:00起停止使用,6月9日09:00由各学院辅导员到财务处领取各学院毕业班校园卡应退余额,各学院辅导员负责组织毕业生分班退款。联系电话:3300888
7.校园卡注销后,相应的就餐、进出宿舍、借书、取开水等功能消失,请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安排,减少因校园卡停止使用带来的不便。
8.校园卡注销后,与银行卡的绑定关系自动解除,但银行卡可继续使用,若需注销,请本人持身份证前往银行办理(学校没有注销权限)。
9.未尽事宜,请咨询3300888。